常常告诉儿子,造句要有创意,与众不同才会得到老师的赞赏。
这次儿子很兴奋,他说他的造句--“拼命”,创意十足,骄傲的要我过目一下。造句如下:
小明为了成为一个优秀的忍者,每天拼命练习,结果不小心扭伤了脚。
我故作无知:“忍者是什么来的?”
儿子自鸣得意:“你不知道咩?我看的漫画里有,日本的忍者,包住头的,会轻功,他最厉害的武器是飞镖。。。。。。”
确实有点创意,创意在于大胆采用“忍者”一词,结果逃不过老师的审查标准,老师要他把“忍者”订正为“舞者”。
忍者和舞者有何分别?分别在于一个是练武的,一个是练舞的,各有各精彩。最大的问题在于,一个是暴力的象征,一个是艺术的象征,一个负面,一个正面,世俗的观念难以容下刻板的负面印象。
我倒觉得练习成为忍者,比成为舞者更容易扭伤脚。
(舞者是跳跃在光明中的忍者?)
达明一派的黄耀明活了一大把年纪,才勇敢承认他是个gay。奥巴马做了一届的总统,才勇敢承认同性恋合法。也许儿子衰在太激进。。。。。。